| 根据法律规定,我处业务受理范围为: ⑴涉外及涉港台各类经济民事公证事项; ⑵证明收养、亲属关系、学历、职称、出生、婚姻状况、居住、未受刑事处分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; ⑶证明遗嘱、继承权、财产赠与、财产分割声明书、委托书; ⑷保全证据、证明拍卖、开奖、提存、国际国内招投标活动及不可抗力事件、票据拒绝证书; ⑸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房地产买卖、租赁、抵押; ⑹证明各类合同协议等; ⑺证明企业租赁、承包兼并、拍卖重组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决议、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及股票发行; ⑻证明商标注册、专利证书、知识产权的享有、转让和使用许可证书; ⑼证明法人资格、营业证明书、企业资信、资产负债表、授权委托书; ⑽证明财产清点、清算、评估、估损; ⑾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; ⑿担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常年公证法律顾问; ⒀依照法律、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指定办理的其他公证业务等。 淮南市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分类详备,涉及到社会经济领域和公民民事活动的各个层面。 遵循“真实、合法、优质、高效”的工作准则,凭借良好的人员素质和现代化的办公条件,通过出具公证书、法律意见书及解答法律咨询、起草法律文件、担任公司法律公条件,通过出具公证书、法律意见书及解答法律咨询、起草法律文件、担任公司法律顾问等形式,淮南市公证处全体人员致力于为机关、企业、其它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提供全面、完善的法律服务,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 |